The Clash是一支来自英国的摇滚乐队,成立于1976年,是诞生在英国朋克狂潮中最为重要的乐队之一,他们的第一张专辑同名专辑和Sex Pistols的那张专辑一起被视为朋克经典,深深地介入了朋克进程。因此他们常常被定义为一支朋克乐队,但我觉得这样的定义稍显狭隘,他们所涉猎音乐的范围已经不能仅仅用朋克,或者后朋克来界定了,所以简单地称呼他们为一支摇滚乐队更合适。
在The Clash的首张专辑发行二十五年后,乐队入选摇滚名人堂,除了刚才提到的四个人之外,海顿的前任、录制了乐队第一张专辑的鼓手特里·查莫斯(Terry Chimes)也一同入选。The Clash是摇滚历史上最重要的乐队之一,滚石杂志将其排在历史上最伟大艺术家的28位,在我看来,他们对待音乐和社会的态度,堪称摇滚乐队的典范。
1976年的五月末,主唱乔·斯特拉莫加入The Clash,标志着乐队正式成立。The Clash的经纪人伯纳德·罗兹(Bernard Rhodes)在和乔接触的时候曾说,乐队的目标是挑战Sex Pistols,这是乔答应加入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因此乐队最初的方向便已确定:朋克。而在这之前,乔是乐队101ers的主唱,这是一个有着早期摇滚和R&B风格的乐队,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乔并不是一个纯正的朋克青年。
很快,The Clash便参与到了朋克的潮流中来,且幸运地在诞生之初就直接进入了英国朋克的中心。乐队的第一场演出在1976年七月四日,为Sex Pistols的演出开场,接下来又和后者一起,参加了由Ramones组织的一场演唱会。这个刚成立的乐队能与英国和美国最重要的两支朋克乐队同台演出,可谓是一个完美开端。
上世纪七十年代的英国和大洋彼岸的美国一样,充斥着各种社会运动。这个动荡不安、暴力频发的时期,也正是朋克运动的高潮来临之际。当大多数英国朋克乐队还处于政治懵懂阶段的时候,The Clash已经做出了选择。那时在英国,以种族主义者组成的国民阵线组织(National Front)为代表的右翼势力正处在上升期,伦敦的街头时常会爆发左翼分子和右翼分子的激烈冲突。
1976年八月的诺丁山狂欢节因黑人示威游行而气氛紧张。在对峙中,一场由伦敦警方挑起的与黑人的大规模暴力冲突,最后演变为一场非常严重的骚乱。当时乔和保尔都在现场,目睹冲突的他们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回去后,乔写出了The Clash的第一支单曲“White Riot”。他鼓励白人青年要像黑人所做的那样,勇敢的走上街头去抗议自己遭受的不公,而不是默默服从,他在歌词中写道:
这首歌作为The Clash的第一个作品,于1977年三月正式发行,从此确立了乐队的政治态度,呼吁人们用实际行动去抗争,而不是选择沉默或妥协。
上面这段话出自The Clash的贝斯手,保尔·西蒙农(Paul Simonon)。他准确地总结了The Clash的特点:一支政治性极强的乐队,却并非空谈政治观点,而是着眼于每个人的生活。我尤其喜欢最后一句话。
不光是说,他们也用自己的行动实践着。在The Clash存在的几年里,他们在各种各样的自由主义运动中露面,举行演出,其中就包括参加“反纳粹联盟(Anti-Nazi League)”,以及参加著名的“摇滚反对种族主义(Rock Against Racism)”运动,并在同名演唱会上表演。
1977年四月,乐队同名专辑The Clash发布。它是一张十分典型的朋克专辑,不论是音乐风格,还是歌曲长度,只有三首歌超过三分钟,其中一首还是翻唱。翻唱曲目“Police & Thieves”是一首雷鬼(Reggae),最初它并不在专辑当中,这首长达六分钟的歌曲被加入是因为乐队发现专辑长度不够。他们加入这首歌可以看出,雷鬼音乐很早便开始对The Clash产生影响。值得注意的是,这张专辑的封面只有三个人,少了鼓手特里,虽然他参与了专辑录制,但严格说来他并非乐队成员,只是偶尔参加一下乐队的演出,且在这张专辑之后,特里便彻底“退出”了乐队。
这张只花了四千英镑制作的专辑,所带来的回报不可计量。除了销量惊人外,这张专辑在日后横扫乐评界,很多知名的乐评杂志在回顾这张专辑的时候都给出了满分。当时The Clash所在的公司CBS由于种种原因,在1979年才在美国发布这张专辑,而在这之前,美国的乐迷之中已经有很多人买到了“走私”的英国版专辑。为了提高销量,美国版的The Clash专辑只好加入了几首新录制的音乐。
当初CBS公司,也就是著名的哥伦比亚唱片公司(Columbia Records)在签下The Clash的时候,很多内部人员都对这个合同表示过质疑,他们不赞同哥伦比亚这样的大公司应该参与朋克这种“不入流”的音乐,不过这张专辑后来取得的成就让他们刮目相看。由此看来,CBS公司英国区总裁奥贝斯坦(Oberstein)力排众议签下The Clash,不论是对乐队还是对公司,都有好处。
有人在The Clash加入CBS公司的时候说:“朋克在The Clash和CBS签约的那天起,就已经死了。”这种观点虽然极端,但也稍稍说明了一些东西,比如唱片公司对于乐队的控制。在1977年五月,CBS公司没有经过乐队成员同意,便发行了单曲“Remote Control”,这令他们非常生气。有趣的是,这首由米克·琼斯写的歌本身就是在表达反对官僚主义和反对压迫下的服从。而这首歌被唱片公司强行发售,仿佛一种讽刺,更让乐队不满。于是他们把声讨的对象转向了自己的公司clash子弹戒指,写出了“Complete Control”。这首歌被誉为最伟大的朋克歌曲之一,它对唱片公司、经纪人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和嘲笑,同时宣扬朋克精神,歌词第一句话就是:
同样有趣是,在七月份,这首歌以单曲的形式由被它声讨的对象the clash乐队知乎、CBS公司发行,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后来被收录到了美国版的The Clash专辑中。它也是鼓手托佩尔·海顿作为乐队成员录制的第一首歌。
1978年的十一月,The Clash的第二张专辑Give Em Enough Rope发行。它在历史当中处在一个比较尴尬的位置,在它之前有朋克经典专辑The Clashthe clash乐队知乎,,在它后面则是划时代的London Calling,作为过渡的它,常常被后世乐迷所忽视。
这张专辑由于唱片公司的要求,声音比前一张更干净,而它的歌词所关注的范围与前一张相比更加广阔,他们不仅仅把目光投向了英国的社会政治,也看向了整个世界。例如“Tommy Gun”关注中东的,“Julies Been Working for the Drug Squad”关注世界范围的LSD滥用。让我惊讶的是,这张专辑封面画的是一个中国的士兵骑在马背上走向一个美国牛仔的尸体,封底则是一群解放军。
其实就当年的排名而言,这张专辑曾排到英国专辑排行榜的第二名,而接下来要说的那张专辑,在发行后最高也才冲到第九名。这从一个侧面表示出,至少在当年(朋克盛行的年份),乐迷的耳朵更喜欢Give Em Enough Rope。
只不过一张专辑的地位并非由销量来判断,除了好听,还要评估其对后世的影响。
1979年初的时候,开除了经纪人的The Clash在第二张专辑发布后,便开启了美国巡演。这次巡演的经历给予了乐队成员很大的灵感,体现在了后来的专辑中。从新大陆回到英国的乐队成员,经过短暂休整,又立马开始了新专辑的创作。
London Calling于1979年十二月在英国正式发行,第二年一月在美国正式发行。恰巧的是,这张专辑被美国的滚石杂志评选为八十年代最佳专辑,真是可惜了后来十年里发行的优秀专辑。
这张专辑涉猎范围之广,在音乐上,他们将朋克音乐和雷鬼、乡村摇滚乐、Ska、新奥尔良R&B、流行、爵士以及硬核摇滚结合在一起(好些都是美国的传统音乐)。整张专辑风格跨度极大,却又都统一在乐队特有的气质之下(除了最后一首),听起来非常舒服;歌词方面,这张专辑主题的深度和广度比起前两张有过之而无不及:反叛、革命、战争、世界末日、死亡以及个人自由等等。他们简直是在炫耀自己的才华。
光是列举这张专辑曾获得的称号就够我写几百字了,因此三言两语没办法将这张专辑评价清楚,我之后会专门写一篇关于这张专辑的乐评,来讨论一下为什么这张专辑如此经典。
这张专辑取得的成功让乐队实现了自己的目标:成为最伟大的乐队。在各种报道中,他们甚至有了一个称呼:The Only Band That Matters(唯一重要的乐队)。在他们之后,没有其他乐队得到过这个称号,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开除了经纪人而从此一切自主的The Clash的确在创作上迸发出了更大的活力,London Calling便是一个例子,但却也失去了一个统一的方向,他们在1980年发布的第四张专辑Sandinista!就是一个例子。
宋玉在《登徒子好色赋》中形容女子的美貌: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如果说这句话在形容London Calling在风格的拿捏上恰到好处,不长不短,那么Sandinista!则是太长。
在前一张专辑中尝到甜头的乐队成员们,更为肆意地发挥自己的才华。米克探索着嘻哈(Hip-Hop),乔和保尔继续将雷鬼以及其他一些强节奏音乐融入创作the clash乐队知乎!,而托佩尔则在爵士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他们拿到了三十六首风格跨度更大的歌曲,在这里又可以列举一系列的音乐风格,其在前一张专辑的基础尝试了福音音乐、放克以及布鲁斯等等,让人眼花缭乱。
这些完全可以分为三张专辑发行的歌曲,在米克的坚持下,被塞进了一张专辑中,只卖了一张专辑的钱。唱片公司一开始对此事并不知情,CBS公司在弄明白情况后,十分震惊和愤怒,乐队不想要版税,公司还想要呢,只可惜木已成舟。
为了约束乐队成员,前任经纪人罗兹被重新起用。这个决定让米克极其不爽,为了乐队,他还是做出了让步。只不过那时成名后的乐队成员,已经有了一些倦怠的心态。米克已经开始逐渐和乐队产生距离,他希望过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每天奔波演出;托佩尔则沉迷在酒精和毒品之中,他杰出的才华曾是乐队成长的关键,但随着他精神和身体状况出现问题,乔开始对他失去信心。
遭遇的一系列不顺,使得他们在1982年发布的第五张专辑Combat Rock质量有所下降。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也创作出了一些乐队的“金曲”,例如“Should I Stay Or Should I Go”和“Rock the Casbah”。
最后,乐队开始走向分裂。乔作为乐队的核心人物又得到经纪人支持,先是在1982年以沉迷毒品的借口,开除了鼓手托佩尔·海顿,又在1983年开除了吉他手米克·琼斯。若从现在来看,这是两个致命的决定,尤其是后者。米克和乔作为乐队的两个主要创作人,长期的合作才有了The Clash的今天,在滚石杂志评选的历史上最伟大的音乐创作者名录当中,米克和乔以合作者的身份排在第57位,二者缺一不可。虽然他很快便后悔了,但说出去的话,如同泼出去的水,直到他在2002年去世的时候,心中的遗憾都未能消散。
在1985年末,敲敲补补地发布第六张专辑Cut the Crap后不久,The Clash便走到了尽头。
The Clash最初作为一支朋克乐队登上摇滚历史的舞台,在朋克狂潮的末期又进行了完美的转型。在音乐上,他们不断在各种类型中进行探索,寻求风格的融合,让很多的后继者们在其中找到了灵感。他们对待政治的态度同样影响着后来的无数摇滚乐队,尤其是美国的政治朋克乐队,例如Anti-Flag、Green Day以及Rise Against等等。
我有想过,The Clash的影响力是否和他们的商业运作有关,毕竟他们的东家是大名鼎鼎的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答案是肯定的,但也只限于他们存在的那些年。这么久的时间过去了,无数的乐队建立了又解散,无数的唱片发行,然后被淹没在同类中。如浪淘金般,The Clash和他们的音乐被筛选下来,这其中必定有他们的价值。
我在他们发行过的单曲中,选了几首风格差异极其明显的歌,可以直观感受一下他们歌曲的跨度,后面注明了歌曲类型和发行时间: